优化政策供给 提升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水平
邵志清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设立。十年多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完成了“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的全方位布局,探索出300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构建起“东中西协调、南北统筹兼顾、江海陆边联动”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发挥“头雁”效应。
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还存在一些挑战:一是制度创新供给不足。目前的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平台存在“双轨制”,即以上海为主的自贸试验区政策体系和以海南为主的自贸港政策体系,海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所得税15%税率在上海就没有实施。同时,自贸试验区的开放举措多为碎片化,开放政策的系统性、集成性不高。二是联动创新功能不强。全国有22个自贸试验区(港),70个片区,片区间整体规划还需提高。如上海的5个片区,陆家嘴引进注册的国际检测组织,由于行业性质或成本因素,其所协助招引企业如何在张江或临港新片区落地面临困难。长三角的自贸试验区在“连线、结网、结片”提升产业协同,开展与其他科技创新、区域协同战略的链接、形成相互服务保障的势能还不够。
为此,建议:
一、加强自贸试验区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区域协同。理顺自贸试验区的集中归口管理和部门协调推进的关系机制,强化权责对应和归属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加强部委间充分对接和协同,减少审批的协调成本。优化现有的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双轨”政策,统筹建立自贸试验区制度开放的基础性政策负面清单,将在自贸港实施的对现代服务业企业所得税15%税率扩大至自贸试验区范围,加大对跨境和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高能级航运服务,以及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法律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开放创新的集成力度,按程序制定鼓励类产业目录。同时,赋予各自贸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围绕“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制定实施集成性、系统性、精准性更高的开放措施,对标试错、对接转化和复制推广,做好制度创新的压力测试。
二、提升自贸试验区间的协同与其他国家战略的功能联动。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进自贸试验区与高质量发展同向、开发开放功能相近、产业链条契合度高、要素集聚程度深的区域开展协同创新发展,建设活力更强的“开放试验田”。健全自贸试验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机制,加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协同联动,将办公、注册、税收户管适度分离,从不同角度赋能。加强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间的协调,强化制度、产业、科创、贸易监管、营商环境等战略链接,充分发挥各自区位政策、产业生态优势,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上海市委主委,本文系作者5月10日在全国政协“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